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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沒錢花 謊稱槍砲犯連騙小黃運將

警方拘提黃姓男子到案(記者余衡翻攝)

警方拘提黃姓男子到案(記者余衡翻攝)

2018/01/07 15:23

〔記者余衡/新北報導〕我身上有槍!無業的34歲黃姓男子,日前因為缺錢花用,竟異想天開搭上計程車,向運將聲稱自己是槍砲通緝犯,正在跑路缺錢花用,不但未付車資反要求運將交付金錢,受害司機事後報案,經警方追緝數日終告破案。

新北市樹林警方調查,黃男上月28日凌晨0點多,在板橋區攔下一部計程車示意司機開往樹林區,到目的地時黃男謊稱自己因槍砲案遭到通緝,正在跑路的他沒錢付車資,假裝打手機聯繫大哥前來付款,語畢他還厚臉皮向司機借取1750元,稱稍後將由大哥一併償還,下車前黃男為了取信於司機,還留下自己的手機號碼,司機久候無人前來,撥打手機號碼對方關機,始知自己受騙。

同日凌晨2點多,黃男再度如法泡製,他又攔下潘姓運將的計程車示意開往新莊區,這回下車前他謊稱自己「身上有帶槍」,從身上取出黑色金屬物體抵住潘男脖子脅迫他交付現金,潘男因天色昏暗無法辨識,加上顧及生命安全交出6100元,黃男得手後步行逃逸,潘男則立刻報警。

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追查,發現黃男藏匿在板橋一處汽車旅館內,取得拘票後旋即將他拘提到案,黃男到案後坦承,因缺錢花用連續詐騙計程車司機,但持槍部份他辯稱只是行動電源,全案訊後依恐嚇取財及詐欺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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