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過動童陽台午睡1年致精神受創 師被訴
一名小二男童常不乖乖午睡,被老師體罰在陽台睡覺,造成男童精神受創,出現類適應不良症,新北地檢署今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這名老師。(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一名國小二年級男童因有過動症,午休時常與其他同學玩樂不睡覺,李姓班導師把他單獨隔離在陽台午休體罰,男童母參加家長會活動發現此事,才驚知兒子竟被如此對待一年,怒告李師,台大醫院鑑定報告顯示,男童被體罰,精神受創,出現類適應障礙,李師也因此不當體罰被教評會懲處,新北地檢署今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李師。
起訴指出,男童有過動症,注意力不集中問題,每週二學校上全天課,男童沒有乖乖午睡,反移動桌椅發生聲響或與同學玩樂,李師認為干擾其他學生睡眠,因此將男童的桌椅搬到陽台,要求男童獨自在此午睡,還處罰男童於每日打掃完畢捂著嘴巴站在老師座前罰站,並處罰男童於下課時間蹲在地上以抹布擦地。
直到男童母參加學校舉辦的家長會活動,看到兒子竟在陽台午睡,才發現兒子遭到不公平對待自2014年2月至2015年3月,期間長達一年,不滿向學校反映,且隔天就轉學,並帶兒子到多家醫院接受心理治療,醫院認定男童出現排斥學業、畏懼老師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男童母憤而對李師提告。
開庭時,李師認為官司訴訟長達一年多,男童出現心理問題不見得與她的處罰有關,檢方將男童狀況送鑑,台大醫院認為男童症狀不符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表現,而是類適應障礙,被老師處罰也造成障礙症的重要原因之一,檢方依此認定李師對男童精神造成傷害,依涉犯過失傷害將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