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打110電話被法辦 桃園醉男罰3000元
警方表示,無故撥打110經勸阻不聽者,可依社維法送辦,此為示意圖。(記者鄭淑婷翻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50歲凌姓男子去年11月間,因酒後心情不好亂打110,一開始連打5通聲稱要報案,卻語無倫次、說不清內容,員警勸導並播放語音宣導,凌男非但沒停手還變本加厲,於之後的19分鐘狂打13通電話,警方循線揪出崔男後,認為占用報案專線、影響公眾權,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法辦,桃園地院簡易庭日前裁定罰鍰3000元。
凌男到案後懊悔萬分,他供稱是因遭逢車禍事故,感情又出現問題,心情不好藉酒消愁,當時喝醉了知道自己有撥打110,但過程已經記不得了,對於自己的「行為」感到懊悔又抱歉。
警方表示,這是社維法修法於2016年6月修正公告實施後,桃園市首例因亂打110被送辦的案例,凌男最後得為此付出3000元的代價;警方也再次呼籲,無故撥打110報案電話且經勸導無效者,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款規定,可處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罰鍰,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表示,無故撥打110經勸阻不聽者,可依社維法送辦,此為示意圖。(記者鄭淑婷翻攝)(記者鄭淑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