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偽簽本票借錢 陳盈潔強調「人在做、天在看」
藝人陳盈潔今雖到庭受審,但仍否認不法,庭後強調「人在做、天在看」。(記者溫于德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資深藝人陳盈潔被控2011年間向邱姓男友人借款紓困,但2年後持280萬本票還款時,卻被揭穿是由她教唆胞姐偽簽胞妹姓名,胞姊因而被法院判刑定讞;至於陳本身,因為是共犯,也被依偽造有價證券罪起訴。上次未出庭的她,今日雖到庭受審,但否仍認犯罪,被公訴檢察官質疑「審理與偵查供詞有異」,並當庭提出筆錄證明,後也請求法官勘驗偵訊光碟。
法官同意請求後諭知,明年1月26日上午再度時,將勘驗偵訊光碟,並傳喚陳的胞姊到庭受審。
陳盈潔出庭後強調,「我沒有做壞事...」、「人本來做什麼事...人在做、天在看」;但邱男仍認為陳女有所不法。
起訴指出,陳盈潔與邱男間有借貸往來關係,預持280萬本票還款,但被邱要求找另1人共同背書、否則拒收,陳便回家與胞姊商量,決定由胞姐在本票上偽簽胞妹姓名。
陳盈潔胞妹後被債主追債,才知被害,隨即向桃園地院提起民事債權不存在之訴,涉嫌冒簽的陳女胞姊自首,被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刑1年7月,緩刑3年;陳女則因是共犯同遭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