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被同事性侵 熟女卻傳訊「和我做愛有高潮嗎」?
新北市46歲女子指控酒後被73歲蘇姓男同事性侵;檢方調查發現另有隱情,以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情境照)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46歲女子與73歲蘇姓老翁交往,卻指控酒後被蘇翁性侵;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女方案發後未於第一時間提告,還傳訊問蘇翁:「和我做愛有高潮射精嗎?」直到兩人分手後,女方要求蘇翁資助20萬元植牙費遭拒才提告,檢方依此認定蘇翁涉嫌乘機性交罪嫌不足,不起訴。
女同事控訴,與蘇翁只是同事關係,今年1月蘇翁到她家中喝酒,趁她酒醉意識不清之際,「硬上」性侵得逞。
蘇翁表示,兩人去年11月底交往,案發當天是合意性交,女同事酒後哭哭啼啼抱著他,兩人自然而然嘿休,否認性侵,事後兩人也常相約吃飯,今年4月他因兩人個性不合提出分手,女同事LINE傳訊表示「不想分手」,6月間又說她植牙需要20萬元,要他資助,他沒有回覆,對方就說要到警局提告他強暴。
檢方發現,案發翌日,女同事還傳訊問蘇翁:「和我做愛有高潮射精嗎?」兩人分手後,女同事傳訊給蘇翁:「無緣的結局該是終結了,祝福你」、「我依然尊重你的決定!我會慢慢去適應,一個人這樣無緣(無言)」結局的日子」。
檢方認定兩人曾交往;加上女同事還傳訊要求蘇翁:「我植牙費要20萬元,你可以幫我付嗎?」、「你沒回覆的話,我就到警局提告你強暴」,檢方懷疑女同事是因蘇翁拒絕付20萬元才提告,且女同事反應與一般被害人不同,兩人朋友也證稱,案發後兩人還一起到卡拉OK唱歌,互動像夫妻,因此今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