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泉違建越拆越大惹怒柯P 貴子坑俱樂部業者判刑
貴子坑鄉村俱樂部負責人陳仲明。(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貴子坑鄉村俱樂部違建案,士林地檢署前年依違反水土保持法、貪污治罪條例罪嫌起訴負責人陳仲明及公務員林韋鳴、盧國同、洪高煌4人。士林地方法院今審結,依違反土保持法判陳6月徒刑,易科罰金54萬,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洪1年6月徒刑,貪污部分則都無罪,林、盧2人也獲判無罪。
檢方起訴指出,陳仲明2003年起接手經營貴子坑鄉村俱樂部,於2005年探勘到溫泉水源地,便拆除原有的違建貨櫃屋,再重建兩層樓的湯屋,他2007年再將舊有違建游泳池拆除改建,改建綠房餐廳,另棟1層樓則加蓋成2樓成為「生活小市集」,2009年又大規模拆除既存建築,重建成兩層樓的景觀餐廳,違建「越拆越大」。
陳仲明另涉嫌在新溫泉井2009年完工,接獲產發局會勘通知後,邀約台北市議員林瑞圖等人到場「助威」,時任產發局水資源股長陳相伯為應林瑞圖要求,在會勘紀錄上作不實記載,損害北市府對溫泉管理的正確性。本案一審陳仲明遭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1年10月,陳相伯遭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1年6月,貪污部分也獲判無罪,目前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