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發監未報到 莊婉均聲請暫緩被駁 恐將被拘提
中影前副董事長莊婉均遭控挪用中影7.5億被判8年6月徒刑確定,13日應向北檢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卻未現身,只有媒體記者在場守候。(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中影前副董事長莊婉均被控利用時任董事長蔡正元出國挪用公款7.5億元,最高法院依偽造有價證券等罪,累計判8年6月徒刑確定,其中9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今早10點前應向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但莊未報到,並向北檢聲請暫緩發監執行,北檢已駁回,近期莊若未報到,將被拘提到案。
莊婉均在法庭上辯稱,提款投資前曾和蔡正元等人討論投資近江醫院和台中棒球場等案,獲得蔡正元同意後,才代表中影簽約投資;莊還主張,就算她違法多次提領中影帳戶款項,應該只成立1罪,不該判她7罪。
最高法院不採信莊婉均辯詞,認為蔡正元等人偵訊時,否認同意她提款投資,且就算蔡等人私下同意,根據公司法和中影內部章程規定,也不能當成是董事會的決議。另外,莊在不同時間的資金需求下,各自偽造中影單據提款,不能只算是1罪,應依刑法一罪一罰規定論罪,共成立7罪。
中影前副董事長莊婉均被控挪用公款,累計判8年6月徒刑確定,今早卻未報到發監執行。(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