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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女友和別人嘿咻很刺激! 他開百人群組揪團「分享」

曾男想尋求刺激,在Line群組,邀請夫妻、情侶檔一起到汽車旅館開性愛趴,還大方和別人「分享」自己女友,新北地院依圖利媒介性交易罪,判曾男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記者陳慰慈攝)

曾男想尋求刺激,在Line群組,邀請夫妻、情侶檔一起到汽車旅館開性愛趴,還大方和別人「分享」自己女友,新北地院依圖利媒介性交易罪,判曾男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記者陳慰慈攝)

2017/12/08 14:21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曾姓男子,想尋求刺激找樂子,在Line開設成員有上百人的「快樂分享」群組,邀請夫妻、情侶檔一起到汽車旅館開性愛趴,男須繳費5千元,女則免費,還大方和別人「分享」自己女友,聲稱看女友和別人嘿咻,覺得很刺激,離譜的是,曾男女友也坦言為尋歡參加派對,願跟其他男人嘿咻,新北地院今依圖利媒介性交易罪,判曾男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今年4月,43歲的曾男在Line「快樂分享」群組,留言「~angel&志~開心玩樂邀約時間:4/24下午場2點晚上場8點,地點-土城,型態:私賴訊問賴id,說明:玩樂均3小時。有氣質妖豔的angel,及戰鬥力超強的COCO一同玩樂,二場均是。PS:COCO第一次來跟大家玩樂,要多疼愛喔,她(雙洞可玩)。如有夫妻情侶來同樂也請多加珍惜愛護,期待大家來報名歡樂囉!」

群組中有4名單身男客報名參加派對,1人收5千元,曾男獲利2萬元,警方接獲檢舉,4月24日前往土城汽車旅館,查獲有5男4女從事性交易。檢方因此起訴曾男,曾男女友不知道男友有收錢,獲不起訴處分,其餘7人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曾男供稱,收費全用在摩鐵開房間與吃喝酒錢,否認營利媒介性交易,供詞不被採信,法官痛批曾男不思正道取財,反媒介女子性交易牟利,已嚴重影響社會風氣,判他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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