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衣男向總統車隊丟水瓶 蒐證照不清楚判免罰
2017/11/16 14:44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沈姓男子因抗議年金改革,向總統車隊丟擲寶特瓶,警方蒐證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屏東地院簡易庭認為蒐證照片不清,無法辨識嫌犯身分,裁定免罰,屏東警分局不服提起抗告,卻因超過法定抗告期限被駁回,全案定讞。
總統蔡英文今年5月28日下午參訪屏東演藝廳,反年改團體動員到場抗爭,沈姓男子涉嫌趁亂向總統車隊丟擲寶特瓶,負責維護現場秩序的屏東警分局,事後根據蒐證照片,依違反社維法85條送辦,由法院裁定拘留或罰款。
屏東地院簡易庭認為,照片中身著藍色上衣男子,難以辨識有投擲動作或行為,也無法辨識其面目,故裁定免罰;屏東警分局不服提起抗告,卻因超過法定抗告期限(5天)1天,被屏地院以不合程序駁回,沈男免罰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