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擄女友軟禁痛毆 苗栗警方火速救人
苗栗警方依妨害自由、傷害罪嫌,將姜男送辦,並向檢察官、法官建請羈押。(記者張勳騰攝)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雲林縣38歲姜姓男子不甘女友要求分手,前往女友上班的檳榔攤將她強押上車,過程中除不斷毆打女友,更將她載往雲林偏僻地區的倉庫及嘉義地區的汽車旅館軟禁,苗栗警方昨晚循線在雲林縣,救出已被打成熊貓眼、虛弱癱軟的女子並送醫,今天依妨害自由、傷害罪嫌將姜男送辦,同時向檢察官、法官建請羈押。
苗栗警分局接獲被害女子家人報案後,隨即成立專案調查小組追查,並調閱現場周遭監視器影像及訪談相關人士,研判姜男有可能將被害女子擄往嘉義、雲林地區。
專案小組成員立即前往雲林、嘉義地區查訪,並在雲林一處偏僻倉庫,發現姜男與被害女子,被害女子獲救時身體虛弱,且臉部與四肢多處瘀傷,警方立即將她送醫治療,並將姜姓男子逮捕。
姜男坦承打人,惟否認限制女友自由,指他因為開大貨車載菜,買檳榔而與王女相識,2人交往3年,過去曾每月給她2萬,不滿10月初她另結新歡提分手,帶走她是想談復合,期間外出幫她買香菸、消炎藥,很後悔動手打她。
苗栗警方循線在雲林縣,救出被打成熊貓眼、虛弱癱軟的被害女子。(記者張勳騰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