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寓毒友鬧翻 女淚訴遭男持愛滋針逼上床
小琪被逼口交遭性侵。(情境照)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小琪(化名)與乾弟、高姓男子等人常聚在租屋處吸毒,2年前高男與小琪口角,高男潛入租屋處,拿著藍波刀與自稱有感染愛滋病毒的針頭,對小琪毒打一頓後,拿愛滋針逼小琪口交,並拿刀架著小琪性侵,事發後小琪到警分局淚訴遭性侵,地院一審時判高男重刑7年多,但二審法院認為還有必要調查的地方,將再開辯論。
高男透過小琪的前男友認識小琪,常常到小琪與朋友合租的舊公寓吸毒,但是在2年前4月,小琪因為毒品交易的糾紛,與高男吵架,小琪的乾弟與友人因此下了逐客令,要高男不可以進入公寓一起吸毒,讓高男懷恨在心。
同年6月間,高男為了報復小琪,偷偷潛入公寓,躲進小琪乾弟的房間,趁著乾弟剛剛返家,趁其不備將他毆打一頓,並捆綁控制行動,接著又到另一間房間,把在睡夢中的小琪友人打醒,一樣拿電線控制友人的行動,逼問兩人小琪的去處,要兩人打電話要小琪返家。
等到小琪上當後,高男先對小琪一陣毒打,還拿香菸燙小琪的大腿,把小琪打得滿臉是血,高男拿出藍波刀,要小琪的乾弟、友人簽下本票,接著命令兩人離開,留高男跟小琪獨自在公寓,高男又拿出一支感染愛滋病毒的針頭,要小琪含住他的生殖器替他口交。
最後,高男乾脆拿刀子架在小琪的脖子上並強暴小琪,完事後留小琪獨自在公寓內啜泣;友人與乾弟返家後,帶著小琪去驗傷,並到警分局報案,一審時地院以妨害自由、攜械強制性交、傷害等罪判高男7年多徒刑,但是到了二審時,法官認為還有需要調查的地方,因此裁定在今年12月再開辯論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