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錯影像開錯單 北市文山二分局將主動撤單
家住台北市大同區的李先生接到1張烏龍罰單,開單的北市警文山二分局坦承確實看錯開錯單,將主動撤單,並檢討改善。(記者俞肇福翻攝)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針對有民眾投訴遭警方開錯單事件,北市警文山二分局表示,經檢閱當事人提供的影像,確實看錯開錯單,將主動撤單,並檢討改善,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家住台北市大同區的李先生向本報記者投訴,今天早上接到台北市警局文山二分局寄出的掛號信,李先生說,他的車被民眾舉發在10月5日早上7點7分,於北市興隆路三段變換車道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罰款900元。
李先生氣憤地說,他的車號是1xxx-「Y」P,但違規車輛是1xxx-「V」P,兩台車的車牌前4字相同,就是Y、V不同;再說,他的車是馬自達,違規車輛從照片看來像是NISSAN,從監理資料就可知道不同。
上圖為被民眾檢舉違規的車輛,下圖為李先生的愛車,二者車型明顯不同。(記者俞肇福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