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土地弊案 檢方對周勝考求刑10年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士榆針對遠雄案做說明。(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遠雄4大弊案,今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遠雄創辦人趙藤雄、新北市議員周勝考等31人,緩起訴13人;針對土城及新莊開發等弊案部分,檢方具體對趙藤雄求刑14年,周勝考部分,檢方則具體求刑10年。
針對土城及新莊開發等弊案部分,北檢發言人周士榆指出,趙藤雄明知土城開發案位處曾發生傷亡人數高達近百人礦災之海山煤礦舊址,且該區域內有斷層帶及地震帶分布,並有土石流危險潛勢溪經過,應採低密度開發。
但趙藤雄為謀求鉅額開發之私人利益,罔顧企業社會責任及公共安全,行賄都市計畫委員劉演交支持放寬土城開發案建築高度至100公尺,又以承攬土方清運工程之不正利益行賄周勝考,施壓環保局科長隱匿環評委員會實質決議,額外獲取28%之設計容積率,預估可謀求不法利益約25億元。
周士榆表示,趙藤雄對於賄絡過程之陳述,仍有避重就輕,掩飾犯行之情,難認有悔悟之意,建請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
至於周勝考部分,周士榆指出,周竟為圖求承攬大巨蛋土方工程,及其買屋差價之不正利益,利用其議員身分、職權及影響力護航遠雄集團,儼然已成為遠雄集團在新北市政府之代言人,且犯後否認犯行,供詞避重就輕,建請量處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