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交吃到未成年 尋芳客:我以為她25歲
黃男和17歲萱萱援交遭送辦,他辯稱「看起來像25歲」,士林地檢署認為他主觀並未打算與未成年援交,處分不起訴。(資料照,記者黃捷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黃姓男子在網路上尋歡,邀約自稱18歲的女子萱萱(化名)到旅店,以7000元價格援交1次,直到被警方查獲,才驚覺萱萱只有17歲,當場遭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送辦。但檢察官認定,黃男確實不知道萱萱未成年,因此處分不起訴。
桃園市警方移送指出,黃男今年3月間透過「甜心包養網」得知17歲的萱萱有意援交,遂以LINE聯繫,邀約她到北市某旅店碰面,並以7000元代價援交1次。
黃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他與萱萱碰面時為求慎重,進旅店前就要求看證件,但萱萱表示去年9月就滿18歲,剛好忘記帶證件,加上萱萱穿著成熟,看起來像25歲,因此相信萱萱成年。
萱萱也供稱,她在網路上發佈訊息時都寫自己18歲,大家也覺得她看起來年齡不只18歲,從來沒有人懷疑過。
檢察官另查看兩人LINE對話紀錄,黃男確實有先詢問年紀,萱萱也明確回應「18」,因此認定黃男確實可能誤以為萱萱成年,主觀上並無與未成年援交的犯意,遂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