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去電國安會害提前退伍? 軍官求償敗訴
國安會范姓軍官不滿小三打電話到國安會嗆公開關係,害他提前退伍,到桃園地院提告求償敗訴。(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小三」一個電話打到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辦公室,大聲叫囂嗆要公開兩人關係、同歸於盡,害國安會軍官提前退伍?
曾任職國安會的梁姓軍官,在婚姻存續期間,從2000年至2015年與陳姓女子暗地交往。梁男指控,陳女在2015年3月間,擅自打電話到他任職的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辦公室,主管長官辦公室秘書接聽後,陳女竟大聲叫囂,說想公開兩人的關係,要讓他身敗名裂、同歸於盡!事後長官顧及工作單位形象,要求他提早1年、於當年7月2日退伍,他認為提早退伍都是陳女那通電話所害,向法院提出損害求償,要求陳女賠償共250萬元的工作、精神損失;陳女則否認曾撥打電話到國安局,也沒有威脅要公開兩人間的「關係」。
桃園地院法官調閱范男的退伍資料,上頭載明「志願退伍」,范男出庭時也稱,他與陳女確實發生婚外情,他是經長官約談、要求後,辦理志願退伍。
判決指出,范男的身分為軍人,本當嚴守軍譽,道德標準要求比一般人高,言行舉止、人格、品德、操守攸關部隊風氣,范男本來就應受所屬機關檢視及監督,范男確實與陳女發生婚外情,陳女就算有打這通電話,也是陳述事實,並無杜撰、捏造等情事。
判決指出,而范男是於長官約談後,經評退伍與留任利弊後,選擇申請提前退伍,也是承擔婚外情的責任,陳女並無侵害工作權、名譽權等問題,范男自無理由要求陳女賠償,審結駁回范男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