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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走國小女童到摩鐵性侵 網狼7萬交保原因是…

在學校騙老是是女童堂哥,帶走人直奔摩鐵的劉男,疑似還在假釋中。(記者王捷翻攝)

在學校騙老是是女童堂哥,帶走人直奔摩鐵的劉男,疑似還在假釋中。(記者王捷翻攝)

2017/10/03 19:08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11歲國小女學生在臉書認識劉姓男子,沒想到劉男竟然直接到國小接人,向老師誆稱是女童堂哥,要幫修電腦,女童也稱需返家開門,結果兩人竟直奔摩鐵。警方獲報後,懷疑女童遭性侵,將劉男依兒少法送辦,檢方也認為劉男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法官認為,證據有當場查扣,沒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7萬元交保。

29歲的劉姓男子住在桃園,涉嫌性侵女童後到警分局應訊,他供稱,是在臉書與女童加為網友,因為很聊得來,在網路上互稱公、婆。女童生日快到了,兩人相約見面慶生,前天他從桃園搭客運南下,投宿在學甲的汽車旅館,當晚先見面,昨天到校向老師佯稱是女童堂哥,離開學校後立即回汽車旅館,一時衝動,見女童沒抗拒,就發生關係。

警方在旅館內查扣一坨沾血的面紙,檢方也認為劉男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法官認為,這起案件的相關證據已當場查扣,被害人及證人供述相當明確,沒有滅證的可能。

再加上劉男,觸犯刑法第227條,對於未滿14歲男女性交,可判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徒刑,不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徒刑,雖然檢方認為被告目前假釋中,還有4年徒刑尚未服滿,有逃亡的可能,但沒有羈押的必要,所以,法官裁定7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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