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殺遊民「老公」詐保 狠女判12年定讞
2017/09/22 11:42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在桃園經營小吃店的馬祥富和同居女友謝足妹,誘騙街友徐金龍與謝女結婚,登記隔天,謝女就幫「丈夫」徐男投保500萬元意外險,3個月後,馬男開車企圖撞死徐男,徐雖躲過一劫,但出院後被謝女強拔鼻管灌食嗆死,高等法院更一審判處謝女12年,上訴最高法院後,謝女撤回上訴,維持更一審判處12年定讞,馬男部分還在審理中。
判決指出,61歲謝女與50歲馬男在桃園市楊梅區同居並經營小吃店,2人因欠賭債、被倒會,需要大筆金錢周轉,馬男找舊識、淪為街友的徐男到小吃店工作,1個月後誘騙他與謝婦結婚,前年3月20日登記結婚,隔天謝婦就為「丈夫」投保500萬元意外險。
3個月後,馬男將徐男約到一處偏僻產業道路碰面,開著借來的車在暗夜中衝撞,徐男命大,送醫撿回一命。出院在家療養時,靠著鼻胃管灌食維生,數日後,謝婦強行灌粥,導致徐男嗆到送醫不治,謝女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懷疑內情不單純,向警方報案。
一審認為謝女是主謀,依殺人罪判她無期徒刑、馬男判刑13年半,高院及更一審審理後,發現馬男才是殺人詐保的主謀,痛批馬為詐保解決債務問題,殺害生活匱乏、僅求溫飽的遊民,判他無期徒刑,謝女因共同殺人,判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