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男童就衝動 累犯惡狼連獄友都不放過
有多次性侵前科的陳姓男子,剛出獄就再度犯下性侵男童案件。(資料照,記者簡惠茹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宜蘭縣三星鄉昨天一名10歲男童被有性侵前科的陳姓男子帶到工地性侵,檢方複訊後今早聲請羈押,陳男已有2次妨害性自主前科,且都是對未滿12歲的男童伸出毒手,甚至在牢中也對獄友伸出狼爪。
報導指出,37歲的陳男在民國88年和94年都有妨害性自主的前科,對象都是未滿12歲的男童,從94年入獄後共服刑12年6個月,今年7月18日才剛出獄,昨天就再度犯案,至今已有第3名男童受害。檢方指出,承辦檢察官經複訊,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反覆再犯風險,依照行政訴訟法聲請羈押與預防性羈押。
據《蘋果》報導,陳嫌從少年時期開始,就時常針對男童、少年猥褻,許多案件最終都以和解收場,直到民國88年,當年19歲的陳嫌在校園內,強押逼迫一名男童為自己口交,甚至因被害人不從而動手痛毆,因此入獄,出獄後,又在2005年再次犯案被逮,甚至在牢中直接對同房的獄友伸出狼爪性侵得逞。
檢方表示,陳嫌於第一次服刑時,曾被送強制治療,但第二次服刑時並沒有,由於陳嫌從少年起即有反覆對男童性侵前例,被捕後陳嫌坦承,看到小男孩就會有衝動的感覺,檢方表示,被告服刑期滿時仍有再犯風險,可以申請強制治療,強制治療沒有一定的期限,由監獄評估要不要申請,治療內容經過專家評估,進行用藥或心理治療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