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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代理孕母 賺300萬被判徒刑

陳姓男子仲介國人到泰國買卵、安排代理孕母被判刑。﹙情境照﹚

陳姓男子仲介國人到泰國買卵、安排代理孕母被判刑。﹙情境照﹚

2017/09/03 19:37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劉姓男子因為膝下無子,以3百多萬元代價透過陳姓男子仲介,到泰國買卵子、並找到代理孕母,生下雙胞胎男嬰。經醫院發現異常,向移民署報案,新竹地院上週將陳男依違反人工生殖法圖利居間介紹生殖細胞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

檢方指控,陳男與通緝中的黃男,得知劉姓男子有意以代理孕母方式傳宗接代,竟基於意圖營利,想居間介紹生殖細胞,由陳男在103年間某日,在新竹居間介紹劉男合計花10萬5500美元(折合台幣約322萬元),購買泰國籍女子的卵子及商業代理孕母服務。

劉男同意後,黃男在103年6月間安排劉男到泰國取精,與泰女提供的卵子以人工生殖方式形成胚胎,植入代理孕母子宮完成受孕。

105年3月代理孕母入境台灣,在醫院產下雙胞胎男嬰,隨即交由劉男照料。另一方面,劉男從103年8月至105年2月間,先後合計匯入10萬5500元美元至黃男在泰國的銀行帳戶內,可見陳男、黃男以此方式從事居間介紹生殖細胞營利。

全案經移民署專勤隊循線查獲,檢方調查後,依人工生殖法意圖營利居間介紹生殖細胞罪嫌提起公訴,新竹地院依此判處陳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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