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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引殺機! 大夜班男子嫌睡眠被吵持刀捅人

刀柄刀刃分離,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楊政郡翻攝)

刀柄刀刃分離,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楊政郡翻攝)

2017/08/29 10:28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上大夜班的40歲張男,因樓上鄰居凌晨遛狗回來,吵到他的睡眠,持水果刀前往理論,楊女的男友出面,被他刺穿右胸腹部一刀,倒地不起,接著痛毆楊女造成臉部撕裂傷,躲藏一週後在某電影院內被逮捕,台中地院依殺人未遂及傷害罪判處6年2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被告張男承租在北屯區某公寓大樓4樓,5樓是楊姓女子承租,楊女的男友偶而會來一起住,但是張男曾因楊女房內犬隻、開門聲等發出噪音,105年2月12日突然上樓,猛砸楊女的房門抗議,此部分楊女事後撤回告訴。

而在106年1月1日凌晨1時40分,楊女從外面溜狗回家,又吵到正在睡覺的張男,張男被吵醒後持水果刀上樓,看到楊女動手就打,而楊女男友正好在場,上前勸架即被朝胸腹部刺入一刀,楊女男友與張男搶奪刀械,導致刀刃與刀柄脫離,刀刃掉在現場,楊女男友也倒地不起。

張男隨即接續毆打楊女,抓楊女頭髮撞房門,造成楊女臉部8公分撕裂傷,左耳撕裂傷、多處擦挫傷,洩恨後回到住處清洗,而楊女及其男友經送醫後,未發生死亡結果,警方獲得房東同意進入張男房內搜索,在垃圾桶內查獲刀柄一把。逃亡一週張男都沒回家,後來在某電影院被拘提到案。

被告否認有殺人意圖,他說帶刀是要防身,法官認為被告有殺人不確定故意,審酌他無前科,噪音問題多次反映未獲改善、是一時失去理智,至今未和解,依殺人未遂及傷害罪判處6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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