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女愛上網路男蟲被騙帳戶 哭訴:我也是被害人啊!

傻女愛上網路男蟲,被騙走3帳戶,險遭檢察官起訴。(記者林嘉東攝)

傻女愛上網路男蟲,被騙走3帳戶,險遭檢察官起訴。(記者林嘉東攝)

2017/08/24 12:55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網路無真愛!真心換絕情!

35歲林姓女子沒交過男朋友,在交友網站結識陳姓男子,雙方感情在對方綿密攻勢下進展神速,4天成了男女朋友,還以「老公」、「老婆」相稱,以為找到真愛的林,對陳百依百順,直到把3本帳戶與密碼都寄給對方,對方從此人間蒸發,才知3帳戶成了「人頭」帳戶,才知受騙。還好檢察官還她清白,認定她也是被害人,處分她不起訴。

處分書指出,林女是在去年11月間,透過交友軟體結識自稱陳先生的男子。

35歲沒有交過男朋友的林女,雖沒見過陳的面,但被陳在LINE上每天噓寒問暖,熱切關心,迷得團團轉,4天之內就與陳成了男女朋友,甚至彼此還以「老公」、「老婆」相稱。

交往第5天後;陳稱,他在澳門有接個企劃案,有筆尾款台幣130萬元要匯,希望林女能借他提款卡與帳戶。

被愛情沖昏頭的林女,不疑有他,跑到3家銀行開戶後,依陳男指示,把3家銀行的提款卡、帳密與帳戶全寄給陳。

未料,林女把3帳戶都寄給對方後,陳就從此消失無蹤。

沒多久,林女就遭江姓等9名被害人控告指稱,他們遭詐騙的錢全進了林女的帳戶內,控訴林女是詐騙共犯。

檢察官調查時,林女哭著,拿出與陳男LINE的對話,「我也是被害人啊!」還稱:「我不僅被騙感情,還被騙走帳戶!」

檢察官認定,林女交友受騙才被騙走帳戶,並非詐騙集團的共犯,處分林女不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