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女社工詐翁1710萬 新竹地院澄清
新竹地院今發布聲明,指楊女是委外社福機構社工,並非法院所屬社工。(資料照,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王駿杰/新竹報導〕新竹88歲葉姓老翁為了孫子監護權,與越南籍媳婦打官司,卻遭楊姓女社工以法院要看「財力擔保」為由,要求簽下百萬本票,陸續騙走1710萬元;新竹地院調查後,今發布聲明,指楊女是委外社福機構社工,並非法院所屬社工,現階段已請新竹縣市政府加強監督類似的委外社福機構,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新竹地院指出,葉翁於民國101年6月14日向法院聲請選定未成年監護事件,由於該案審理中,法院囑託竹市府就葉翁個案進行訪視,市府則委託一間社福機構辦理相關訪視事宜,楊婦並非法院的社工、職員、或委聘人員,事實上,法院也無編制院社工等職稱。
新竹地院表示,為避免日後有心人士假藉司法人員身分進行不法行為,目前已函請竹縣市政府,就有關訪視人員的品德操守負起嚴格篩選與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