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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薪水換選票! 石門農會理事賄選遭起訴

    新北市石門區農會今年2、3月間改選,鄭姓理事有意擔任理事長,為爭取謝姓、潘姓會員支持,竟答應將理事長薪水三分之一分給兩人。(資料照)

    新北市石門區農會今年2、3月間改選,鄭姓理事有意擔任理事長,為爭取謝姓、潘姓會員支持,竟答應將理事長薪水三分之一分給兩人。(資料照)

    2017/08/15 16:13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新北市石門區農會今年2、3月間改選,鄭姓理事有意擔任理事長,為爭取謝姓、潘姓會員支持,竟答應將理事長薪水三分之一分給兩人,鄭男最後雖放棄參選,但因已達成期約賄選,士林地檢署遂依違反農會法起訴3人。

    起訴指出,石門區農會2月19日先選出會員代表,3月1日選出理事9席、監事3席,3月10日再由理事、監事互選出理事長、常務監事,鄭男2月間私下找上謝、潘兩人,表示願將理事長薪水三分之一換取支持。

    檢調接獲線報後展開監聽,果然掌握3人數度以電話商談賄選事宜,3月8日發動搜索,總共約談20多名農會會員,鄭男驚覺犯行曝光,就算當選也可能無效,3月10日當天遂表明棄選。

    檢方指出,鄭男最後雖未當選理事長,但3人行為已構成期約賄選,痛批鄭男敗壞選風,依違反農會法將起訴,若法院判決有罪,3人將面對最重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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