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混淆 檢察署招牌不再冠「法院」兩字
法務部長邱太三在司改記者會表示,以台北地檢署為例,目前北檢招牌上的名稱是「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未來不會冠上「法院」兩字。(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務部長邱太三上午表示,為避免民眾混淆法官和檢察官的角色,將更換檢察機關的招牌名稱,檢察署不會再冠上「法院」兩字。
法界人士指出,不少民眾跑法院或檢察署時,常因院檢招牌都冠上「法院」兩字而跑錯地方,引發不少民怨,因此法務部替檢察署正名,「是正確的」。
邱太三在司改記者會表示,以台北地檢署為例,目前北檢招牌上的名稱是「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未來不會冠上「法院」兩字,另外,由於取消法院兩字不會影響院檢的「對應」關係,因此不需要修法;邱指出,新建的法院和地檢署都已經分立了,因此有必要讓檢察署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