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避免混淆 檢察署招牌不再冠「法院」兩字

    法務部長邱太三在司改記者會表示,以台北地檢署為例,目前北檢招牌上的名稱是「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未來不會冠上「法院」兩字。(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法務部長邱太三在司改記者會表示,以台北地檢署為例,目前北檢招牌上的名稱是「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未來不會冠上「法院」兩字。(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2017/08/02 12:14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務部長邱太三上午表示,為避免民眾混淆法官和檢察官的角色,將更換檢察機關的招牌名稱,檢察署不會再冠上「法院」兩字。

    法界人士指出,不少民眾跑法院或檢察署時,常因院檢招牌都冠上「法院」兩字而跑錯地方,引發不少民怨,因此法務部替檢察署正名,「是正確的」。

    邱太三在司改記者會表示,以台北地檢署為例,目前北檢招牌上的名稱是「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未來不會冠上「法院」兩字,另外,由於取消法院兩字不會影響院檢的「對應」關係,因此不需要修法;邱指出,新建的法院和地檢署都已經分立了,因此有必要讓檢察署正名。

    相關影音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