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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翹家少年控遭友人捅屁眼 證據不足檢不起訴

    檢察官認為罪證不足,予以吳男不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檢察官認為罪證不足,予以吳男不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2017/07/26 12:52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吳姓男子去年5月收留15歲翹家少年阿翰(化名),在家過夜。但阿翰卻向朋友表示,自己睡到一半慘遭吳男脫褲捅屁眼,因為太痛才作罷。吳男認為阿翰亂放話,揚言要打他。阿翰逃到附近的舞廳向老闆娘求援,案件因此曝光,警方將吳男移送法辦。但阿翰拿不出證據案發時也沒驗傷,檢察官認為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長相清秀的阿翰偵訊時向警方表示,自己睡到一半突然覺得後面有人,接著褲子就被拉到膝蓋,連內褲都被脫掉,接著吳男就用手摳自己的肛門,又將生殖器在肛門附近磨蹭,想強行進入,因對方體型太壯碩,沒辦法抵抗,但後來真的太痛,吳男才作罷。

    檢警調查,從事金融業的吳男經常收留翹家少年在家中過夜,跟他們稱兄道弟,還會約他們到家中玩LOL,提供餐點。案發當天阿翰翹家後,藏身吳男家過夜,卻傳出阿翰遭他脫褲企圖性侵;但是阿翰隔了4個月才到警局報案,而案發時也未到醫院驗傷,無積極證據認定吳男犯案。檢察官認定,罪證不足予以吳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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