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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租金被趕走 淡水老街攤商竟放火燒屋

林女縱火的店面已重新翻修。(記者黃捷攝)

林女縱火的店面已重新翻修。(記者黃捷攝)

2017/07/21 18:10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林姓女攤商在淡水老街與他人合租1樓店面,經營「新疆羊肉串」,卻因房租問題與其他攤商有糾紛,竟傳訊撂狠話:「我沒得做大家也不用做了!」3個月後甚至放火燒屋,幸未造成他人傷亡。林女至今仍否認犯行,士林地院認為她毫無悔意,依放火燒燬建築物未遂,判刑1年10月。

合議庭當庭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林女2014年6月28日凌晨1點多獨自進入店面,幾分鐘後騎機車離開,不到10秒店面隨即透出火光,3分鐘後更竄出濃煙。

林女否認縱火,辯稱女兒在那邊工作,前一晚去接女兒下班時,離開前聽到爆炸聲,她確認沒有燒起來就離開,後因女兒告訴她東西沒收好,她案發前才會再去店面幫忙,當時想開燈但打不開,所以進去一下就離開,當時也未發現有異狀。

不過,消防隊火災鑑定指出,起火點至少有2處,附近也未檢出易燃液體,幾乎可以認定是人為以明火引燃物品,當天執勤的呂姓小隊長也證稱,起火點跟電線位置不同,火警應該跟電線走火無關。

鄰近攤商也證稱,林女在火災前幾天將攤位貴重物品搬出店外,前一天剛好停水,林女卻莫名地開始清洗物品,儘管有其他人提醒,她仍將該棟建物水塔的儲水全部用光。

房東也指控林女經常拖欠租金,因此與她談解約,只讓她做到6月底,並提出林女同年3月傳的訊息:「我借30萬資金來弄這間店...你說不能做要趕我走...話都你在說的,我沒得做大家也不用做了!」林女這才承認彼此間有糾紛,但仍否認放火。

合議庭認為,綜合消防隊鑑定報告、其他攤商及房東證詞,加上林女自承有糾紛,足證她就是放火犯人,但她卻飾詞狡辯,毫無悔意,也未與被害人和解,因此依放火燒燬建築物未遂,判刑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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