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還沒吃完就打包剩菜 他不聽勸被K頭
許男想打包飯菜帶走,被陳男制止,雙方爆發衝突,許男控陳男揍了他頭部一拳,刑事部分,新北地院依傷害罪判陳男拘役14天,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日前再判陳男須賠償許男3萬元。(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區的恩友教堂,每日提供免費午、晚兩餐,供給當地經濟弱勢戶享用,去年3月11日中午,許姓男子用餐完畢後,還想打包飯菜帶走,陳姓男子見狀出言制止,要許男「不要這樣」,雙方爆發肢體衝突,許男控陳男揍了他頭部一拳,害他腦震盪,刑事部分,新北地院依傷害罪判陳男拘役14天,得易科罰金,許男另提出民事求償10萬元,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日前判陳男須賠償許男3萬元。
66歲的陳男出庭時表示,當天大家都還沒有吃飽,許男就想打包飯菜帶走,在場每個人都勸許男不要這樣,他也勸阻許男,未料許男竟把他推開還K了他頭部一拳,他才會回擊也朝許男頭部打了一拳,他也有受傷並對許男提告,不該負賠償責任。
針對陳男提告許男涉犯傷害罪部分,因缺乏目擊證人也無監視器畫面,加上陳男無法舉證有被許男打,檢方先前已將許男不起訴,法官因此不採信陳男供詞,審酌其現在失業沒工作,判他須賠許男3萬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