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中大打出手 全為婦「親手」挑雞塊
日前一名簡姓中年男子見到一名林姓老婦人疑似用手,在賣場熟食區內挑鹹酥雞塊,簡男當下覺得不衛生,上前制止,卻與林婦老公洪男發生爭執,大打出手,事後洪男上警局告簡男傷害罪。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記者鄭景議攝)
〔記者鄭景議/台北報導〕大賣場熟食區的鹹酥雞塊,被人用手拿過你還敢吃嗎?日前一名簡姓中年男子見到一名林姓老婦人疑似用手,在熟食區內挑鹹酥雞塊,簡男當下覺得不衛生,上前制止,卻與林婦老公洪男發生爭執,大打出手,事後洪男上警局告簡男傷害罪。
據了解,事情發生5月30日下午5時許,林婦表示自己當時在台北市內湖區的一處大賣場,要挑選晚餐要吃的鹹酥雞塊,她強調自己不是真的用手在挑撿,有用塑膠袋包著手,簡男莫名其妙上前制止,兩人發生口角後,簡男將自己與老公踹倒在地上,造成她們臉部受創,手部也有扭傷,事後氣不過,3天後向警方提告。
不過簡男到案後表示,他肯定當時林婦是用手在挑撿,而且是拿起來看一看,不滿意又放回去,他覺得實在很不衛生,所以走上前上去勸林婦「不要用手,這樣不衛生」,誰知道林婦卻反唇相譏,兩人越吵越兇,洪男在遠處見到有陌生人在跟自己老婆吵架,一氣之下衝過來對著他就是一拳,痛的他怒火中燒,才忍不住跟他們打起來,事後本來想說小事情就此算了,未料林婦與洪男上警局告他傷害。
簡男還說,自己本來一片好心,希望保持衛生,不要讓來賣場消費的民眾感到不適,會有這樣的結果實在是所當初料想不到;據悉,賣場表示該處未設監視器,因此警方對於雙方各說各話也十分頭疼,正積極釐清案情,並嘗試協調兩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