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入監她外遇產女 訴離後再替女兒認祖歸宗
人夫在監服刑,妻偷人產女,迫不及待替女兒認祖歸宗。(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江姓男子入監服刑,老婆在外偷人,產下一女後,向法院訴請離婚,趁夫未出獄,再提否認女兒之訴。基隆地院數算江妻受孕時,江人在監獄,判女兒不是江的種。
江妻起訴主張,先生2年前突然無故失聯,同年10月間,輾轉得知先生原來入監服刑,且一關就是4年。
江妻去年4月前往監獄探監時,向先生表達離婚訴求,遭江拒絕,但江妻仍以先生入監無法履行同居義務,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還在調解時,今年3月間,江妻已產下一女。
江妻為了要替女兒報戶口,再提起女兒不是她與先生婚姻存續中所生的女兒。
法院審理,依江妻拿的女兒出生證明,從女兒出生日期往前推算,江妻受胎時先生仍在監服刑,不可能讓江妻懷孕。
法院因此認定,2人婚姻存續中所生的女兒,不是江的種,判處2人的女兒非江與江妻婚姻存續所生的婚生之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