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砍13刀判9年半 勇警張家逢:打擊員警士氣
新北市海山警分局新海派出所警員張家逢(見圖)遭吳志展持剁骨刀砍殺13刀,休養近1年,近來已正常上班。(記者吳仁捷攝)
〔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新北市海山警分局新海派出所警員張家逢依法開單,卻遭曾是金牌國手的吳志展持剁骨刀猛砍13刀,造成張家逢氣血胸、左上臂、左腿受傷命危,送醫急救才救回一命,張家逢經一年休養,3日返回原單位工作,但今天最高法院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吳9年6月徒刑定讞;張家逢得知後,無法接受對方輕判,認為吳嫌關個5、6年就可假釋出獄,擺明歹徒以後砍警察關個幾年就可出獄,嚴重打擊警察等執法人員士氣跟尊嚴,呼籲司法單位在還沒和解前,不能讓吳嫌假釋。
35歲的張家逢5天來重返派出所的工作崗位,進行巡邏、交整、開單、值班,如常上班,一天上班12小時;張家逢對於最高法院判刺殺他的吳嫌9年6個月,仍認為輕判;張家逢說,案發後,吳嫌收押,但他的家人至今都還對吳提出和解或賠償,他認為沒有和解前,不應讓吳嫌假釋,才能顧及執行公權力員警的尊嚴。
張家逢遭砍後,目前左肩仍無法自如的運動,只能靠伏地挺身、游泳、跑步等自主復健,增加受傷部位的肌耐力,張家逢自嘲,他因為傷後休養,吃了很多東西恢復體力、養分,自己胖了不少,制服也變得太小件。
同事都對張家逢遭砍殺,兇手卻被輕判,都為他抱屈;張家逢也說,他5天來跟同事巡邏,途經事發路段3、4次,不禁又出現陰影,張家逢說「一樣的場景、一樣的天氣,不禁有很奇怪的感覺」,回家後也出現類似創傷後症候群的心理壓力,心情也很不好。
張家逢說,希望能逐步調適自己,重返工作崗位,但不時經過當天遭刺殺差點沒命的案發地點,對自己而言,有很大的心理壓力,亟待調適或調整工作環境,同事、家人都支持他能調回桃園市或離桃園市較近的單位去服務,目前還是每天通車1個小時,往返桃園市住家與新北市板橋間,但難免遇上塞車,舟車勞頓。
張家逢說,案發後對他造成很大的心理壓力,身心都亟待調適。(記者吳仁捷攝)
新海所所長陳國裕(右)鼓勵張家逢以身體為重。(記者吳仁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