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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行館被拆反告毀損 劉政池慘遭打臉

七七行館拆除,劉政池控官員毀損,士林地院審結,判官員無罪。(資料照)

七七行館拆除,劉政池控官員毀損,士林地院審結,判官員無罪。(資料照)

2017/07/04 12:44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竊占國土,七七行館違建面積約270坪,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8度發函通知拆除未果,強制夷平違建部分,劉竟反控陽管處5名官員毀損。士林地院認為自訴違法,判決不受理,劉不滿上訴,高院發回重審,士林地院今審結,認定官員依法行政,判決無罪。

劉政池2013年12月間收到函文,隨即向陽管處具結,指3天內自行拆除,期間卻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還以鐵門、怪手、賓士車阻路,延阻拆除行動,但同年月16的仍被夷平,聲請也全被駁回。

劉認為陽管處當時遭大眾遣責包庇,為疏解輿論壓力,對七七行館部分建物「假測量」,違法會勘成違建,且法院裁定停止執行與否之前,陽管處5官員就下令強拆,因而提起自訴,控告5官員毀損並求償。

士林地院原認為劉對於違建物沒有管領使用權,不具被害人身分,自訴程序違法,判決不受理,劉提起上訴,高院認為應再深入查究,發回重審。

士林地院今審結,改指劉具有被害人身分,但陽管處認定違建物後,在2000年12月至2013年12月間8度合法發函通知拆除,劉向內政部提起訴願遭駁回,上訴高等、最高行政法院也全被駁回,據此認定陽管處認定違建、強制拆除一切合法,判5官員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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