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火案更審 今傳證人查結構債交易等內容
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再度審理紅火案,傳訊被告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如圖)、證人出庭,辜庭訊未發言。(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再度審理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等人涉及的紅火案,傳喚處理紅火結構債交易的中信銀行處長辛允中、台灣證交所林姓承辦人員,針對紅火結構債交易內容等問題作證,並進行交互詰問,辜仲諒庭訊未發言;下次庭訊訂7月26日。
此案源於,檢方起訴認定,94年間中信金涉插旗兆豐金,辜仲諒涉與中信金財務長張明田等人,透過空頭公司「紅火公司」贖回結構債,並間接操縱兆豐金股價,獲取不法利益3047萬美元,約新台幣10億元。
台北地院判辜仲諒9年徒刑,高院審理後,加重改判辜9年8月重刑,張明田等3位主管分別被判7年6月至8年6月不等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全案仍有包括「中信銀賣出結構債是否有經過董事會決議」等多項疑點有待查明,將全案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
高院更一審今傳辛允中出庭作證,辛證稱,交易風險控管不單只是靠圈存,紅火與中信銀有簽定交易合約,有法律保障,「圈存」是屬內部作業示警,不是唯一風險控管的保障,依他個人觀點,交易員未作圈存,應該是內部作業疏失,而且事後看來,這筆交易也未違約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