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翁伸鹹豬手 兄護妹智逮老色狼
基隆地檢署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謝翁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76歲謝姓老翁在基隆地區擺香腸攤維生,去年11月18日晚間,見年僅7歲的女孩小蕙(化名),穿著熱褲搭上公車,竟伸出鹹豬手襲臀。小蕙立刻跟9歲的哥哥反應。小蕙的哥哥馬上穿越公車上的人群,告訴司機車上有色狼。公車運將立刻將車停在下一站,痛斥謝翁,並請站務人員報警逮狼。基隆地檢署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謝翁起訴。
檢警調查,坐在司機後方座位的謝翁搭著公車準備回中山區的家中,公車停在基隆市仁二路的循環站時,小蕙和哥哥上完才藝班搭上公車準備回家。小蕙的哥哥見後方還有人要上車,主動往後方移動,對小蕙說:「妹妹往後面走」。
謝翁看見穿的熱褲的小蕙,心生歹念,將放在扶手上的右手,往旁邊擺,刻意順著小蕙的大腿摸上屁股2秒,再若無其事地放回扶手。小惠走到公車後方,與哥哥會合後,難過地跟他說:「哥哥,我剛剛被一個阿伯摸屁股」。
小蕙哥哥立刻穿越擁擠的人群,往司機的方向前進,並大聲向司機說︰「司機阿伯,我妹妹被色狼摸」。司機聞訊立刻詢問色狼在哪,小惠哥哥則指著坐在司機後方的謝翁。熱心的司機將車停在總站,還對著謝翁說:「你不准下車給我坐著!」通報站務人員報警抓人。
謝翁被逮時,宣稱自己只是手痠,不小心把手放在扶手旁邊,右手肘不小心碰到妹妹的屁股。小蕙及哥哥則在母親的陪同下,到警察局指證謝翁的惡行。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調閱公車上監視器的畫面,影像清楚拍下謝翁襲臀的惡行,認定謝翁違反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
基隆市警婦幼隊組長吳仲民則呼籲,遇到色狼一定要告知對方自己感到不舒服,並且立刻制止對方的行為,勇於向其他人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