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山廢棄物案 市府重罰100萬元、檢方追究刑責
市府今會同檢方勘驗旗山非法棄置垃圾現場。(記者陳文嬋翻攝)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針對旗山區旗文路山坡地被棄置營建混合廢棄物,市府環保局今重罰100萬元,並會同檢方勘驗現場,將緊急辦理公開招標,將盡速展開清除作業,環保局更強調水質檢測符合自來水水質標準,民眾不用擔心水源遭受污染。
副市長許銘春今在環保局長蔡孟裕陪同下,協同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弘儒等人到場會勘,發現現場堆放營建混合廢棄物達2千噸,強調該案情節重大,觸犯刑法5年以下有期徒刑,市府將全力配合地檢署查明非法棄置行為人及清除業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環保局自5月底起,出動近百人次,灑水超過50車次、灑水量超過375噸,悶燒狀況已獲得控制,明天仍將持續作業,至地下悶燒完全控制;由於該地屬於國有財產署土地,也有土地承租人,卻未積極處理致悶燒多日,嚴重影響當地空氣品質,認定情節重大,將依空污法開罰100萬元。
環保局指出,因棄置點發生悶燒現象,高溫點不易撲滅,恐衍生空污二次污染,為阻止危害發生,擬依行政執行法第36條規定,執行即時強制代為清除處理,緊急辦理公開招標,盡速展開地上清除作業,後續將向行為人求償費用。
市府今會同檢方勘驗旗山非法棄置垃圾現場。(記者陳文嬋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