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銀盜領案 嫌犯米海爾:判太重
一銀盜領案,高院今判安德魯等三嫌分別為4年10月至4年6月不等徒刑,米海爾太太聆判後喊冤「米海爾不是罪犯」。(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第一銀行遭盜領8327萬元案,安德魯等三嫌一審各被判5年徒刑,高等法院今上午將刑度酌減,判安德魯4年10月、米海爾4年8月、潘可夫4年6月,各併科50萬、40萬和30萬元,米海爾被還押時大叫「判刑太重」,將上訴,特地聆判的米海爾太太強調,米海爾犯了錯,但他不是罪犯,會留在台灣全力支持他。
這件轟動國內、外的一銀ATM領案,發生在去年7月10日晚間,有民眾目擊第一銀行台北市古亭分行提款機不斷吐鈔,且有2名竊賊疑心虛逃逸;檢警獲報後積極緝兇,檢警順利找回7748萬,一審還將處理贓款的嫌犯安德魯、米海爾和潘可夫3人,依妨害電腦使用等罪且是接續犯,均判5年徒刑,各併科罰金60萬元,其餘19人案發後搭機潛逃出境,已發佈通緝。
高等法院認定,此「跨國駭客盜領集團」盜領高達8327萬元,安德魯等三人負責贓款處理等關鍵性角色,有嚴懲必要,但至今尚無證據證明安德魯3人在「跨國駭客盜領集團」案件中,居於主導.指揮地位,因此一審將三人均處以刑法359條「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電磁紀錄罪」的法定最高的5年刑責,併科60萬元,量刑有所不妥,因此酌減刑度。
對此,米海爾還押時數度大叫「判刑太重」,戴太陽眼鏡、一身休閒裝扮到法庭聆判的米海爾太太表示,米海爾犯了錯,但他是生意人,不是罪犯,質疑:台灣法院為何判刑這麼重?
至於來台期間車禍受傷,會想在台停留多久?米海爾太太說,至今走路還會痛,她已在台北租一間房子,來台3個月了,會儘可能留在台灣支持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