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冰廠遭踢爆運冰過程不衛生 衛生局限期改正

衛生局今前往稽查業者儲放冰塊的環境。(衛生局提供)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高市三民區某製冰廠遭踢爆,運送冰塊過程,把掉在車內有汙染疑慮的冰塊,直接回收裝進塑膠袋,送往店家,被批太不衛生了!衛生局今稽查也發現多項缺失,要求業者限期改正,並抽驗冰塊產品送驗,以確認是否符合衛生標準。
高雄市衛生局接獲檢舉,三民區某製冰工廠,工人運送冰塊過程,原本裝在塑膠袋內的冰塊,不慎傾倒在車廂內,工人竟然將散落在車內有汙染疑慮的冰塊,直接回收裝回塑膠袋,再送進不知情的店家內。
衛生局今上午前往稽查,業者辯稱遭檢舉掉落車內回收的冰塊,並沒有提供食用,但衛生局不接受其說法,進一步稽查還發現貯冰櫃置放私人物品、盛裝冰塊容器未離地放置,且工作人員未著工作衣帽等衛生缺失,已要求業者限期改正,為確認產品的衛生安全,也現場抽驗食用冰塊,以確認是否符合衛生標準。
衛生局指出,有汙染疑慮的冰塊,依規定須丟棄、不得再使用,因為生菌數和大腸桿菌群恐超標,民眾吃下肚會造成腹瀉等症狀。
衛生局說,食用冰塊如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得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等,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違反者,得要求業者限期改另正;屆期不改正者得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今前往稽查業者儲放冰塊的環境。(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