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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知臉友胞妹要提告 他佯裝律師騙16萬挨告

    北市林男藉由臉書得知臉友胞妹因車禍受傷,竟假冒律師騙得訴訟費用,後遭揭穿挨告(記者溫于德攝)

    北市林男藉由臉書得知臉友胞妹因車禍受傷,竟假冒律師騙得訴訟費用,後遭揭穿挨告(記者溫于德攝)

    2017/05/15 11: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北市林士紘藉由臉書得知一名臉友胞妹因車禍受傷,欲向服務的清潔公司提告請求勞資糾紛之訴,竟假冒一名「林智群律師」的身分,成功索取16萬元律師費,並出面與公司經理進行勞資協商;後因經理懷疑林的法律專又,上網一查才知受騙,報警逮人。台北地院今依詐欺取財罪,判被告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判決指,被告藉由臉書認識同是姓林的男子並加為好友;他去年得知,對方胞妹因車禍受傷欲向肇事者提起刑民事告訴外,也要向任職的清潔服務公司請求勞資糾紛損害賠償之訴。他明知自己沒有律師資格,不得辦理訴訟案件,竟以通訊軟體向林男詐稱,「...可減免擔保費用5%」、「如果訴訟費用16萬,用功會名義可以減免5%」,成功以16萬元是訴訟費用的藉口,詐騙得手。

    被告收錢後「演戲演整套」,除向新北地院對公司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告訴外,並假借「林智群律師」名義,向清潔公司的陳姓經理相約勞資協商,但事後遭對方戳破身分,報警逮人。

    被告曾在開庭期間表示,早向林男方面承認自己並非律師,但法官認為,被告一再自稱是「林律師」,已可使林男誤信;被告之後又辯,16萬是民事假扣押、假執行的擔保金,法官則說,該筆金額在偵查期間遭被告稱是「向林母借貸款項」,究竟款項為何?顯然有前後供述不一的情形。因此認定被告說謊情形,今依詐欺取財罪將他判刑。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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