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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嫌是病人不是惡人」 律師籲別判死成真

小燈泡命案士林地院12日宣判,被告王景玉判處無期徒刑。(記者簡榮豐攝)

小燈泡命案士林地院12日宣判,被告王景玉判處無期徒刑。(記者簡榮豐攝)

2017/05/12 10:34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王景玉狠殺女童小燈泡,王的辯護律師團開庭曾指出,王男罹患思覺失調症,有妄想、幻聽等症狀,「他是病人不是惡人」,建請避免判他死刑,士林地方法院今宣判,果然引用《兩公約》,判王男無期徒刑免死。

王男精神鑑定報告指出,王男幻想自己是「堯」,殺死四川小女孩就能傳宗接代,律師團表示,王男受妄想驅使犯案,因認為自己是皇帝,殺害庶民不會受罰,才會下重手殺害小燈泡,當時顯然已失去辨識能力。

律師團也指,王男沒有反社會人格,他與家屬也漸有病識感,若加強刑前治療,再犯可能性將會降低。

律師黃致豪說,以死刑「一命換一命」並不能預防下一個悲劇發生,他雖同意王男有罪,但希望法院避免判死,甚至希望能有期徒刑或免刑,應著重在刑前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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