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欠稅4600多萬元 雲林警官又涉廢棄物濫倒
檢察官、環保局與相關人到廢棄物掩埋現場會勘。(記者詹士弘攝)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曾列名欠稅大戶,欠稅金額達4600多萬元的雲林縣警察局秘書室警務員李國恩,又涉廢棄物濫倒,於104年間在雲林縣虎尾鎮過溪子段土地,傾倒、回填營建廢棄物,廢棄物數量約2萬2550立方公尺,被查獲後遲遲未將土地回復原貌,檢察官今天早上10點與相關涉案人到現場實勘,要求對方勘察並擬定清理計畫。
虎尾鎮過溪子段土地去年遭民眾檢舉,有人非法掩埋、傾倒廢棄物,土地面積約一甲地,檢察官吳文城指揮相關單位,花半年時間調查,發現涉案人為現任雲林縣警察局李國恩,知法犯法,遂發動搜索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李男等人自白犯罪後起訴。
事件經法院逾半年的審理,李國恩等人並未提出清理計畫書,任由廢棄物持續污染國土;吳文城透過國土保育平台,請雲林縣環保局發函要求李男等人儘速完成清理,以避免二次污染,今天早上檢察官會同環保局相關人員及李國恩等人到現場會勘,要求清理廢棄物。
周姓土地管理辯稱,不是他們不願意清理,是因檢察官要求保存證據才沒清理。
惟掩埋廢棄物的土地早已變賣更換地主,現場已被挖水坑作沙石水洗場,而提出「清理計畫書」與現場變動也無關係,明顯是脫罪說辭。
環保局表示,現場掩埋的多屬建築廢棄物,初估數量約2萬2550立方公尺,清理費用約幾百萬元,如果涉案人不清理,環保局會代清再依法向相關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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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環保局與相關人到廢棄物掩埋現場會勘。(記者詹士弘攝)
檢察官吳文城(右)要求李國恩(左)提出廢棄物清運計畫。(記者詹士弘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