贖罪服務社會 8旬酒駕犯服「社會勞動役」打掃
82歲的張姓老翁,酒駕被判2個月確定,現在每天在員林登山步道工作抵罰金。(記者顏宏駿攝)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有多條登山步道,被缺乏公德心的登山客亂丟垃圾、製造髒亂,步道漫長,負責維護的公所清潔隊又管不到,這些登山步道頓時成為「骯髒步道」。地檢署今天派出「社會勞動役」前往清理,讓這些登山步道乾淨不少。
彰化地檢署長黃玉垣今天到員林鎮東北里了解社會勞動役的工作狀況,現場一名82歲的張姓老翁,步履蹣跚地拿著小板凳拔草,他說,因酒駕被判2個月,沒錢繳罰金,只好每天頂著大太陽工作,做2個月「白工」抵罰款。
彰化地檢署檢察長黃玉垣說,目前彰化有300位年齡從20歲到82歲不等的受刑人,參與社區勞動服務,分置在74個單位機構內,這些社勞人大多是因酒駕或竊盜犯行,易科罰金一天需1000元,服勞役時間一天約需6至8小時。
他說,易服社會勞動制度,主要在幫助微罪受刑人得以提供無償的勞動代替刑罰,免於入監服刑,該制度的推動有賴地方各界的支持與接納,提供受刑人服務回饋社區的機會,共同創造社區、勞動人家庭及社會大眾三贏的局面。
黃玉垣表示,縣內有不少地區因行政管轄鞭長莫及而出現的髒亂點,例如許多登山步道使用率極高,但步道屬於林務局所管,林務局人力不足,地檢署就派部分社會勞動役前往清理,又例如北斗郡守官舍,附近流浪狗非常多,常常進入園區大小便製造髒亂,該處屬文化局管轄,清潔人力也不足,地檢署透過里長系統得知,便派員打掃。
社會勞動役的現場管理有勞民代或里長,圖右為彰檢檢察長黄玉垣,左為縣議員曹嘉豪。(記者顏宏駿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