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性關係」獲翻案 最高院要求重審
金溥聰。(資料照)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特殊性關係」獲准翻案,最高院要求重審!前總統府資政金溥聰不滿遭作家馮光遠影射他與前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而提告,刑事部分敗訴確定,民事部分向馮光遠求償200萬元,最高法院日前撤銷金的二審勝訴判決,要求高院重新調查馮是否侵權。
馮光遠101年起,在部落格貼文指金溥聰是「男妓」、「賤貨」、「敗類」,還指「馬英九執政近5年,除了他的愛侶金溥聰…兼與馬英九有著特殊性關係的駐美代表金溥聰」、「男性部屬藉著特殊性關係當上駐美代表,如果這不是男妓,那什麼是男妓?」
一審時,台北地院判決馮光遠勝訴,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馮說的是特殊「性關係」,是指「男性娼妓」、「愛侶」關係,且他是對私人事務謾罵評論,傷害金的社會評價,判馮須賠償100萬元並登報道歉。
馮光遠。(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