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廠想省錢 就地挖洞掩埋廢棄物4人函送
滿坑的廢棄玻璃。(記者楊政郡翻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潭子區某知名複合玻璃工業股份公司,為了節省廢棄膠合玻璃處理費,謝姓廠長從105年2月涉嫌雇用挖土機,在自家廠房後方挖洞,企圖掩埋廢棄玻璃,吳姓負責人事後也許可不反對,依廢棄物清理法函送吳、謝及2名員工。
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日前會同台中市環保局稽查大隊,經檢舉前往潭子區這家玻璃公司稽查,果然發現廠房後方,該公司自家土地上有一個大坑洞,已經丟棄相當多的廢棄玻璃、廢棄物,準備日後進行掩埋,省下廢棄膠合玻璃處理費。
據謝姓廠長供稱,自105年2月15日起,雇用簡姓挖土機司機,在該公司所有土地,挖掘了長約720公分、寬420公分、深度1028公分的坑洞,然後將該公司的廢棄膠合玻璃,約15至20公噸廢膠合玻璃太空包,由堆高機駕駛,載運棄置。
經追查,謝姓廠長擅自挖洞,掩埋廢棄物,事前未經吳姓負責人許可,但事後吳某知悉後仍默許,上述犯罪行為於105年間展開監控追查,5月3日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玻璃公司掩埋自家廢棄玻璃觸法。(記者楊政郡翻攝)
保七會同環保局稽查大隊,查獲廠房內的非法掩埋場。(記者楊政郡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