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長行賄農會代表 支持陣營落敗也被起訴
苗栗地檢署。(取自網路)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地檢署指揮苗栗縣調查站、苗栗縣警察局於106年3月間,偵辦苗栗縣頭屋鄉農會選舉涉嫌賄選案件,經實施搜索並傳喚相關涉案人員釐清案情後,於今天起訴涉嫌交付賄款的1名羅姓村長,另對收受賄款的黃姓、劉姓會員代表為緩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羅姓村長基於賄選之犯意,於106年1月 9日及1月25日,前往頭屋鄉農會會員並計畫參選第18屆會員代表的黃姓、劉姓代表住處,各交付3萬元,要求2人當選會員代表後,於後續的理監事選舉時,投票支持他力挺的理監事候選人。
檢方指出,黃姓、劉姓代表收受賄款,並於當選頭屋鄉農會會員代表後,依約於理事選舉時,支持羅姓村長拜託的人馬。
結果,羅姓村長力挺的陣營,沒能取得多數席次,在農會選舉中敗陣,賄選情事也被檢警調掌握,被依農會法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