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唱毛毛蟲歌、走路外八 師通報性侵案
幼教師通報女童疑似遭父親性侵,桃檢調查認為證據不足。(記者余瑞仁攝)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去年9月間,桃園市1名5歲女童在幼稚園向代課老師稱,其父(35歲)睡前會和她玩「毛毛蟲」遊戲,疑似用手指作為毛毛蟲而插入其下體,又稱遊戲搭配口訣:「1根手指頭啊變變變、變成毛毛蟲;2根手指頭啊變變變,變成貓咪…」等;代課老師還發現女童走路呈「外八」,認為案情不單純,通報社工疑似發生性侵案。
檢警調查時,女童的父親否認性侵女兒,女童母親也作證指父女的感情很好,睡前會玩「數數的毛毛蟲遊戲」,且通常都是爸爸先睡著、女兒還在看手機;至於女兒走路外八,是因女兒尿布包到4歲造成的後遺症;且女童父親通過測謊,桃園地檢署調查認為並無證據顯示父親性侵女兒,今偵結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