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3小時庭訊 馬英九再強調「我無罪!」
馬英九庭訊後再次強調「我無罪!」。(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教唆洩密等案,上月14日被台北地檢署起訴,成為解嚴後第3位被起訴的卸任元首;台北地院今首次開庭進行準備程序,歷經3小時庭訊,馬離去前接受媒體採訪,再次強調「我沒有犯罪,我無罪。」柯建銘則說,黃世銘都被判有罪了,馬英九共謀犯罪,豈有不被定罪之理。
下午5點30分左右,馬英九結束庭訊接受媒體採訪,再次重申於庭上答辯時的立場與主張,強調:「我沒有犯罪,我無罪!」馬表示,檢察總長黃世銘主動向我報告這件重大司法關說案。他一進門就說,「這是純粹的行政不法,如果是刑事不法。我就不會來報告。」
馬指出,他預料這起司法關說案很可能會導致行政院和立法院的對立,造成政局動盪,他身為總統,立刻電召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前來會商危機處理,這不是洩密,而是行使大法官585號解釋所確認憲法賦予總統的行政權,更是總統的憲政責任,且當天會商時,並未討論撤銷王金平黨籍的事。
馬強調,他當時身為總統,對憲法有承諾,對國家有責任,遇到破壞憲政體制、傷害人民權益的違法事件,他不能置身事外,所想到的,是國家社會即將面臨的憲政風暴,必須立即處理,而不是去鬥倒誰、陷害誰。
馬痛批,起訴書倒果為因,把臆測當證據,先射箭後畫靶,而且刻意違反《刑事訴訟法》第2條,忽略對他有利的證據;依照起訴書的思維邏輯,任何官員涉及行政不法,總統都不能過問,也不能處理,否則就是構成洩密或教唆洩密。
對此,柯建銘則表示,馬英九在今天換了3個律師,但馬並沒有辦法換掉真理,也沒有辦法換掉他犯罪的證據;最重要的,本案黃世銘都被判有罪了,馬英九共謀犯罪,豈有不被定罪之理。並再次強調,我們要揮別舊時代,捍衛憲政體制,終結特務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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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表示,黃世銘都被判刑了,馬英九豈有無罪之理。(記者羅沛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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