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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妻違規迴轉撞死人 警:可罰600至1800元

吳麗香突然迴轉,游男閃避不及。(記者邱奕統翻攝)

吳麗香突然迴轉,游男閃避不及。(記者邱奕統翻攝)

2017/04/10 22:16

〔記者邱奕統/桃園報導〕前立委盧嘉辰妻子、現任新北市土城區調解委員會的委員吳麗香,3月31日駕車行經桃園市蘆竹區時,與28歲游姓男子發生車禍,游男傷重不治,家屬指控,吳麗香對於肇事過程謊話連篇,至今仍等不到一個道歉,連上香致意都沒有,毫無悔意、企圖卸責,痛批這樣的人竟還擔任調解委員;警方表示,根據監視器與吳麗香的供詞,在路口大迴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600元至1800元。

警方調查,吳女當天下午駕車行經南山路一段往山腳方向,4時左右行經六福路口時,車子先停在路口的路肩處,隨即跨越車道迴轉往南崁方向行駛,同向的游男當時騎乘機車,對於突然的迴轉反應不及,與吳女轎車發生碰撞,游男倒地連同機車卡在吳女轎車下,傷重送醫,但搶救至傍晚5時26分,宣告不治。

警方說,雙方肇責、刑事責任等部分須經鑑定,以及檢方、法院審理才能釐清,不過根據行車紀錄器與吳麗香供詞,吳麗香在路口最外邊大迴轉的駕車方式,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的「在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以及「迴車前,未依規定暫停,顯示左轉燈光,或不注意來、往車輛、行人,仍擅自迴轉」2項規定,2違規依法都可開罰600元至1800元,將待鑑定結果出爐後,擇一開罰。

警方說,吳麗香的供詞有提到「準備迴轉」,因此待鑑定結果出爐後,傾向依「迴車前,未依規定暫停,顯示左轉燈光,或不注意來、往車輛、行人,仍擅自迴轉」規定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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