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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勾起人妻7年之癢 舊情人挨告要賠60萬

    人妻與前情人舊情復燃,被老公一狀告上法院,法院判決這位前情人須賠償60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人妻與前情人舊情復燃,被老公一狀告上法院,法院判決這位前情人須賠償60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2017/04/08 01:15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張姓女子婚前曾與許姓大學同學交往,但最後選擇跟另一名蔡姓追求者結婚,不料,婚後第7年,許男又開始追求張女,兩人舊情復燃,還共設臉書打卡,留下一張張親密出遊照,許男甚至寫卡片向張女示愛:「好後悔,能在妳身邊照顧妳的人不是我」,去年西洋情人節蔡男查覺妻子重回舊情人懷抱,憤而向許男提出民事求償,新北地院判許男須賠償60萬元,仍可上訴。

    蔡男指控,與張女愛情長跑8年,93年兩人結婚,去年西洋情人節,妻子不跟他過節卻盛裝打扮外出,令他起了疑竇,跟蹤才發現妻子竟跟許姓前男友約會,妻子返家後甚至提出離婚,他私下調查發現,原來100年5月起,兩人就開始幽會,還共設臉書帳號,打卡紀錄兩人的愛之旅,許男還在寫給張女筆記本、卡片稱:「真的好後悔,能在妳身邊照顧妳的人不是我!」、「能看到妳就什麼都好了」、「真是懷念以前唸書時,一起去跨年的時候」、「算一算我們認識12年了。」憤而對許男提告。

    許男表示,92年曾與張女交往過,但最後張女選擇蔡男,100年7月,張女婚姻出現問題找他訴苦,他勸她努力經營婚姻,至於筆記本、卡片等內容,是張女為挽救婚姻,想讓丈夫吃醋而求他寫的,他才寫下張女婚前,兩人過往交往、同去摩鐵等情節,強調兩人未發生過性關係,後來蔡男提告,他才驚覺遭仙人跳。

    但張女坦承婚後仍跟許男保持聯絡,100年5月許男又開始猛烈追求她,兩人才又交往,前年9月許男提出分手,但兩人仍藕斷絲連,直到去年被老公發現,才減少聯絡,法官依據張女證詞及兩人臉書中的親暱照,認定許男已破壞蔡男婚姻,因此判許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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