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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情人不願分手 恐嚇前女友「死也不會放過妳」

2017/03/29 14:18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一名史姓男子不滿謝姓前女友分手後再也不理他,竟多次傳送恐嚇簡訊,警告前女友「死也不會放過妳」,謝女嚇得報警提告,史男一審被判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但他不服再提上訴,二審仍判他有罪,但改為緩刑1年。

判決指出,104年10月間,史男(37歲)和謝姓女友分手後,仍想維持朋友關係,他先邀謝女逛百貨公司遭拒,想歸還女友放在他家的鞋子也不得其門而入,史男氣結,竟透過手機簡訊的方式,傳送「我去抓妳出來」、「我死也不會放過妳」、「妳繼續設定電話不接沒關係啊!不要等我殺過去的時候才再哀爸叫母的!我這輩子都不會放過妳!!!!!」

謝女看到簡訊後相當害怕,在親友的建議下報警求助,檢方依恐嚇罪起訴史男後,一審判史男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史男不服再提上訴,橋頭地院審理時,謝女說,只要不順史男的意,他就會來她家裡鬧,害她沒工作等。

且事情已經過了1年多,謝女只想趕快回復平靜生活,合議庭法院也認為,經過此次教訓,相信史男已無再犯之虞,因此改判他緩刑1年,且須服80小時勞務,還要接受3場法治教育,更不能再騷擾前女友,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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