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召女要價7千被打槍 咬馬伕躲裁罰
應召女要價7千元,被嫖客以「本人跟照片差太多」為由打槍。圖為警查獲他案畫面,與本新聞無關。(記者黃旭磊翻攝)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左營區1名應召女要價7千元,被嫖客以「本人跟照片差太多」為由打槍,僅給2百元小費,應召女走出馬路見警,指控馬伕媒介性交易,躲過社維法裁罰。
左營警方今天表示,王女(36歲) 身高約165公分,於26日下午4點半許,穿著爆乳、短裙洋裝步出政德路某旅館,準備進入廖男(37歲,詐欺、公共危險)駕乘自小客,警上前盤查,王女坦承以7千元代價與男客約定性交,被打槍後拿2百元小費離開,至於客人由廖男介紹。
廖嫌供稱只負責載小姐,每趟抽頭2百元,因工作難找勉強開車度日,並未媒介色情,希望警方從輕發落。
警方表示,根據王女指證及錄影等證物,廖嫌涉及在馬路公共場合媒介色情,依刑法妨害風化等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