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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亂過馬路害騎士摔傷 飼主被罰13萬多元

小狗亂過馬路,害騎士摔傷,判罰 13多萬元。(資料照,記者湯世名翻攝)

小狗亂過馬路,害騎士摔傷,判罰 13多萬元。(資料照,記者湯世名翻攝)

2017/03/16 13:18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王姓運將替老母照顧小狗,未料,小狗過馬路時,害閃避不及的騎士摔傷。運將在刑事部分已被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 1萬元;民事部分,還要再賠騎士12萬2331元。

判決指出,沈姓婦人2年前10月間上午7點,騎車沿新北市瑞芳區三爪子坑路往瑞芳國中方向。

沈婦騎經王姓運將家前,住處路旁洗計程車的姓運將養的小狗,正要穿越馬路返家,被路過的沈姓女騎士撞個正著,害沈婦摔車,致肱骨粉碎性骨折。

沈婦不滿王未看顧好小狗,任由小狗任意穿越馬路,害她摔車受傷,怒告王過失傷害罪。

檢警調查後,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王。

法院審理時,王解釋,小狗是媽媽養的,因家母行動不便,才由他替小狗洗澡,還稱是沈小姐騎車自摔,與他養的小狗無關。

法院認為,沈婦摔車原因與王家養的狗有因果關係,王未善盡監管之責,任由小狗在道路上行走,明顯有過失,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 1萬元。

民事部分,沈婦另起訴向王求償醫療、精神慰撫金等損失共26萬4662元。

法院認為,王未看顧好豢養的小狗,害沈婦摔車受傷,雖有過失,但沈婦也未注意前車狀況,應各負一半過失責任,判王要賠沈婦12萬23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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